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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火狐体育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6 11:04:06


  光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30报名,详见正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深圳市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3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光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公开发布积分入学办法、学区划分方案、学校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30。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来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电子设备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首次登录报名需进行注册。注册方式有两种,一是输入监护人手机号,设定密码进行注册;二是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注册好后可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合乎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第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附件3)。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6月22日至6月28日。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不是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做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来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6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工作规划在7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为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查询房子是不是被锁定,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通过审核、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与指导,成立了光明区2026年招生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为双组长,相关单位和各街道为成员。各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制定招生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报名工作启动后,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将安排专人值班值守,接受家长咨询,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招生维稳化解工作。招生期间,光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00。

  (二)做好发动,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逐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到社会各界知晓,学生家长理解配合。各学校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相关栏目下载报名指引,并打印发放。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并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育学生,严禁以面试、测评、接受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掐尖”招收插班生。严禁学校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四)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合乎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限入学当年或前一年退出现役)、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光明区民办学校面向光明区招生。

  1.按国家要求,确保202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到100%。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真实的情况,制定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深圳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育明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育明学校以招收智力障碍等别的类型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育明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育明学校2026年秋季入学指引》(附件7)。

  (七)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各学校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超标准班额。严禁超核定办学规模和超标准班额的学校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1.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文件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对学生辍学情况做全面排查统计,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含已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报告街道办事处或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1.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2.义务教育学校须于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3.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杜绝插班借读现象。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要求,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招生问题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处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十一)做好《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的发放和查验证明的收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入学时(小一、初一、插班招生),各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漏种儿童补种,提高免疫率。

  各学校直接发放或指导家长下载《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督促家长及时打印查验证明,并在入学报名时收取查验证明(包括临时查验证明和补种时间安排表),登记造册,督促未完成的学生及时补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回复【学位】获取2026深圳小一初一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资料、报名流程、积分计算器等最新消息

  本篇文章收集汇总了2026深圳罗湖家长在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报名期间最关心的招生热点问题,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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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田区教育局发布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问答,解答了学位申请的政策问题,详见正文

  托育行业规范化持续推进,保育师持证上岗已成硬性要求。深圳光明区作为产业与人口大区,幼儿园、托育中心数量多,保育师岗位缺口大、工作稳定。欢迎致电一对一咨询,快速匹配专属备考方案,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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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深圳各区教育局陆续公布了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通知,本篇文章给大家收集汇总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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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深圳龙岗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具体说明已经帮各位家长收集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2026深圳龙岗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公布,报名时间是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8:00,详见正文

  【导语】:光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30报名,详见正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深圳市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3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光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公开发布积分入学办法、学区划分方案、学校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30。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首次登录报名需进行注册。注册方式有两种,一是输入监护人手机号,设定密码进行注册;二是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注册好后可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第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附件3)。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6月22日至6月28日。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6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工作计划在7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为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通过审核、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与指导,成立了光明区2026年招生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为双组长,相关单位和各街道为成员。各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制定招生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报名工作启动后,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将安排专人值班值守,接受家长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参与招生维稳化解工作。招生期间,光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00。

  (二)做好发动,加强宣传。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到社会各界知晓,学生家长理解配合。各学校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相关栏目下载报名指引,并打印发放。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并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面试、测评、接受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掐尖”招收插班生。严禁学校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四)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限入学当年或前一年退出现役)、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光明区民办学校面向光明区招生。

  1.按国家要求,确保202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到100%。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深圳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育明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育明学校以招收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育明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育明学校2026年秋季入学指引》(附件7)。

  (七)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各学校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超标准班额。严禁超核定办学规模和超标准班额的学校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1.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文件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对学生辍学情况做全面排查统计,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含已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报告街道办事处或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1.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方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2.义务教育学校须于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没办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3.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杜绝插班借读现象。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要求,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招生问题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处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十一)做好《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的发放和查验证明的收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入学时(小一、初一、插班招生),各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各学校要格外的重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漏种儿童补种,提高免疫率。

  各学校直接发放或指导家长下载《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督促家长及时打印查验证明,并在入学报名时收取查验证明(包括临时查验证明和补种时间安排表),登记造册,督促未完成的学生及时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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