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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狐体育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6-01-15 00:29:36
1.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2号: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1.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2号: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二氯二氢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有关情况、中国同种类型的产品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中国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相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二氯二氢硅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6年1月7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物理化学特性:二氯二氢硅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易燃、有毒气体,有特殊气味,可溶于苯、等有机溶剂,且纯度大于99%。
主要用途:二氯二氢硅大多数都用在芯片制作的完整过程中的薄膜沉积(如外延膜、碳化硅膜、氮化硅膜、氧化硅膜和多晶硅膜等),用来生产逻辑芯片、存储芯片、模拟芯片和其他类芯片,也可用于合成硅基系列前驱体和聚硅氮烷等。
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种类型的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称的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有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能够使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布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调查问卷。
《二氯二氢硅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运作、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相关联的费用、估算的倾销幅度及核对单等内容。《二氯二氢硅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国内同种类型的产品情况、经营和相关信息、财务和相关信息、别的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二氯二氢硅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被调查产品贸易和有关信息等内容。
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使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对保密信息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的,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做出详细的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联的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联的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能够准确的通过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本次调查自2026年1月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7年1月7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来源:贸易救济信息网)
2.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大多数都用在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来源:贸易救济信息网)
1.特朗普批准法案:对购买俄罗斯石油的国家征收500%关税。美东时间2026年1月7日,美国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宣布,美国总统特朗普已批准一项两党支持的俄罗斯制裁法案——《2025年制裁俄罗斯法案》。
格雷厄姆在与特朗普白宫会晤后宣布:“经过今天与特朗普总统就多种议题的非常富有成果的会晤,他批准了这个我与布卢门撒尔参议员等人合作数月的两党俄罗斯制裁法案。”
该法案旨在通过经济压力迫使俄罗斯结束乌克兰战争,为特朗普提供强大工具来孤立俄罗斯并惩罚继续与莫斯科贸易的国家。
该法案由格雷厄姆(共和党)和理查德·布卢门撒尔()共同起草,于2025年4月引入国会,目前有超过80名参议员联署支持。
⚠️最引人注目的条款:该法案将授权美国总统对任何继续购买俄罗斯石油、石油产品或铀的国家的所有商品征收500%的关税。
这本质上是二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s),针对俄罗斯的贸易伙伴,而非直接针对俄罗斯本身,旨在切断俄罗斯经费的大多数来自。有效地从经济上挤压俄罗斯,同时阻止外国政府破坏美国的制裁。
该法案已获得特朗普“绿灯”(greenlight),意味着他不会阻挠国会推进。
特朗普此前倾向于自行通过行政命令施加关税,如2025年8月对印度购买俄石油额外加征25%关税,但现在支持国会法案推进。
针对国家:中国是俄罗斯石油最大买家,印度位居第二,巴西等国也涉及。该条款若实施,将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对美出口成本(相当于近乎禁止贸易)。
格雷厄姆预计,参议院可能最早下周进行强有力的两党投票,众议院也有配套法案。(来源:贸易夜航)
2.特朗普下令中资公司剥离涉美芯片资产。美国总统特朗普1月2日发布行政命令,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公民创立的瀚孚光电公司,收购航空航天与防务公司埃姆科在半导体领域的资产。这是特朗普政府为遏制中国获取先进半导体技术的最新举措。
根据白宫发布的行政命令,特朗普指瀚孚光电由中国公民控制,该公司在2024年收购埃姆科的业务,让特朗普认为此公司可能采取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行动。行政命令并未透露有关人员的身份,也没有具体说明特朗普的担忧。
总部设在特拉华州的瀚孚光电和总部在新泽西州的埃姆科在2024年完成了交易,埃姆科以292万美元出售它的芯片业务和磷化铟晶圆制造业务。
特朗普根据《国防生产法》发布行政命令。在他发布政令后,财政部随即表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在对这项交易的调查中发现存在着国安风险,埃姆科的知识产权和专门技术,以及它制造的磷化铟芯片可能从美国转移出去。
《南华早报》提到,瀚孚光电在2025年9月的一份新闻稿中确认张根造(音译)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并指他此前担任埃姆科的工程副总裁。
根据上述行政命令,除非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给予额外时间,否则瀚孚光电必须在180天内剥离这些资产。
从拜登政府到特朗普政府,为围堵打压中国科技发展,美国实施了一系列芯片出口限制措施。去年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曾禁止英伟达对华出口H20芯片,直到英伟达同意向美国政府上缴在华销售额的15%后,才恢复了有关芯片的出口许可。上月,特朗普允许英伟达对华出口H200先进人工智能(AI)芯片,并对此要求从中抽成25%。(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3.瑞士将对中国投资进行审核检查。瑞士议会近期通过立法,将首次允许政府对战略性产业中的中国投资进行审核检查,但批评人士称该框架过于狭隘。自2016年中国化工集团收购瑞士农化和种子企业先正达以来,瑞士议员一直敦促政府效仿邻国,限制中国在关键和战略领域的控制。这项名为《投资审查法》(在瑞士被称为“Lex China”)的法案于12月中旬获得通过,为该法于2027年生效铺平了道路。该框架仅适用于在电力、水、天然气、国防和安全相关的IT服务等关键行业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受外国政府控制的投资者。
相比之下,在德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仅凭公司的外资所有权就可能引发审查。瑞士法律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它明确规定了期限:对于简单的案件,期限为一个月;对于复杂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近年来,德国收紧了投资审查规定,阻止了多起中国企业的收购企图,但瑞士一直不愿采取类似行动,担心会损害该国长期以来作为开放经济体的声誉。巴塞尔大学欧洲全球研究副教授拉尔夫·韦伯表示,虽然该框架对“外国国家控制”的宽泛定义可能给瑞士在解释方面留有余地,但也使执行变得更困难。批评人士称该立法“软弱无力”,但商界人士普遍感到满意,称其在最初提出更广泛、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后,是一个平衡的结果。(来源:日经亚洲)
4.印度宣布恢复棉花进口关税。印度棉花进口免税临时窗口期正式落幕,该国政府已从1月1日起全面恢复征收11%的棉花进口关税。此次免税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获延长,标志着印度进口棉花重新回归此前的税收框架,这一政策调整将直接冲击国内纺织业成本,并可能引发全球棉花贸易格局的连锁反应。
数据显示,2025/26年度印度棉花产量预计降至3050万包,为2008/09年度以来的最低水平,主要受种植培养面积向高收益作物转移、主产区遭遇异常降雨等因素影响,其中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等核心产区的受损情况尤为严重,合计占全国产量70%以上的产区受降雨冲击导致棉花品质下滑。在免税窗口期内,纺织厂通过海外采购补充原料缺口,有效控制了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短暂缓解了行业困境。
印度于2025年8月推出棉花免税进口政策,核心目标是缓解国内棉花供应短缺与价格飙升给纺织业带来的经营压力。
随着免税政策取消,进口棉花将重新缴纳11%的综合关税(含基本关税与附加税),直接引发纺织厂和贸易商的海外采购成本攀升。据现行贸易规则,从部分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棉花仍可享受低关税待遇,这或将成为部分企业规避成本上涨的重要渠道。
印度纺织业对进口棉花的依赖度正持续走高,2025/26年度其棉花进口量原本预计将攀升至450万包的历史高位,而关税恢复后,这一进口规模可能显著收缩。
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已开始显现。目前,印度国内纺织厂忧心忡忡,尤其是对高品质棉花需求迫切的企业,当前国内现货市场高指标、高可纺性的棉花资源持续紧张,且优质资源多被CCI收购,关税恢复后进口高品质棉花的成本大幅度的增加,可能进一步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市场普遍预测,未来几周内,关税恢复对印度棉花进口量、印度国内棉价走势以及纺织业成本转嫁能力的具体影响将逐步明朗,市场重视政策落地后的动态,以调整采购与生产策略。(来源:CHINA TEXTILE)
1.中国加强对日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1月6日,中国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宣布立即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列有两用货品与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约1100项,涵盖至少七类中、重稀土元素。
但北京6日的声明并未具体说明哪些物项纳入新一轮管制,不过分析指出,中国向日本出口的一些产品——尤其是包括无人机和导航系统在内的技术领域——可能被用于军事用途。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不具名官员则向路透社表示,由于中方尚未公布受限物项清单,“现阶段无法判断出口管制将带来何种影响”。
如果稀土也被纳入限制范围,将对日本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日本能源金属矿产资源局(JOGMEC)统计显示,2024年,中国稀土占日本稀土进口总量的71.9%。日本对中国的依赖程度仍然远高于越南(15.4%)和法国(6.0%)。(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2.美国突然“松口”无人机禁令。路透社2026年1月7日报道,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决定,对部分外国制造的新型无人机及关键零部件给予进口豁免,豁免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底。
FCC同时宣布,已批准一份进口无人机关键零部件清单,清单涵盖英伟达(Nvidia)、莫达尔艾尔(ModalAl)、松下(Panasonic)、索尼(Sony)、三星(Samsung)及ARK电子(ARK Electronics)等公司制作的相关零部件。
上月,FCC宣布,将所有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及关键零部件纳入“管控清单”。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大疆创新(DJI)、道通智能(Autel)等外国无人机企业,将没有办法获得在美销售无人机新型号及关键零部件所需的联邦通信委员会许可——原因是这一些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了不可接受的风险。
上月发布的这项认定,并未禁止该机构此前已批准的任何在售无人机型号的进口、销售与使用,同时也不影响任何已售出的无人机产品,消费者可继续合法使用其此前购置的所有无人机。
FCC同时指出,美国政府机构采购新型无人机的行为不受此限;凡在境外购入的“管控清单”内无人机,均不得在美国境内投入使用。
多家机构已对该项指令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提出担忧。美国大豆协会于上月表态称:“在本土尚无同类替代产品的情况下,贸然对相关设备实施使用限制,恐将给本就面临微薄利润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农户,增添新的财务与运营负担。”
由罗杰・威克参议员牵头的参议院军事委员会14名共和党议员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特朗普“禁止从敌对国家进口无人机及相关零部件,以此保护美国本土产业的做法是正确的”,并补充称,此举为“向本土制造无人机转型预留了时间,同时也使我们能继续与盟友及合作伙伴紧密合作,重建小型无人机零部件的自由市场供应链”。(来源:路透社)
3.美国政府“加紧审查”英伟达对华出口许可。英伟达首席财务官克雷斯1月6日表示,美国政府正“加紧处理”英伟达向中国出口H200芯片的许可申请,但相关审批何时获批,公司目前仍无法确定。
英伟达首席财务官克雷斯是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消费电子展(CES)期间,接受摩根大通一名分析师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她指出,自美国总统特朗普去年取消长期以来限制英伟达向中国出口相关芯片的禁令后,中国市场对H200芯片的需求十分强劲。
克雷斯在谈及出口许可申请时表示:“我们将拭目以待审批结果如何”。路透社此前报道,中国有关部门正在权衡是否允许相关芯片进口。克雷斯未就英伟达是否与中方官员进行接触作出评论。(来源:路透社)
4.美国警告称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处于挑战美国领导地位的最佳位置”。美国委员会发出严厉警告称,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处于挑战美国领导地位的最佳位置”。分析机构科睿唯安报告显示中国创新药物研发已进入新阶段。报告称,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已进入“创新2.0”阶段,正朝着商业化思维迈进,这可能会使其超越全球竞争对手,甚至超越美国——尽管面临贸易限制政策。近年来,这一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的创新药物研发水平已迅速逼近并在某些领域超越了全球最大市场——美国。随着对中国生物技术能力的日益担忧,美国正加紧限制与中国企业的联邦合同合作。但随着中国在药物创新领域的一马当先的优势持续扩大,美方的限制措施可能收效甚微。该报告于去年12月8日发布,其中指出:“这一转变意味着发展重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追求速度转向注重质量,从追逐市场热点转向构建可持续竞争优势,从资本驱动增长转向价值驱动发展。”报告称,“虽然美国在生物技术领域历来处于领头羊,但在过去20年里,中国系统地构建了一个垂直整合的生物技术生态系统,现在已处于挑战美国领导地位的有利位置。”科睿唯安生命科学与医疗保健总裁亨利·利维在报告中表示:“数据清楚地表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中国制造’的药品将成为尖端科学和全球影响力的代名词的时代。”作为世界第二大药品市场,中国对寻求销售药品的国际公司来说也慢慢变得着迷。(来源:南华早报)
5.欧盟取消部分商品关税并中止征收碳关税。据Blooming Global2026年1月8日报道,欧盟宣布将发布两项贸易利好措施:
一是暂时中止对部分产品征收碳关税。欧盟贸易专员表示,欧盟委员会将发布指导意见,允许暂时中止对某些商品征收碳关税,其中化肥(如尿素和氨)是主要焦点。这一中止追溯至2026年1月1日生效,旨在直接豁免碳关税部分,而非简单降低。这一暂停是临时性的,旨在应对欧盟农业危机,如农化肥价格高。
二是暂停征收关税。欧盟贸易专员表示,欧盟将暂停对氮肥(HS编码3102,包括尿素)的6.5%关税和氨(HS编码2814)的5.5%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MFN)。这一暂停是为了逐步降低进口成本,确保措施更有效。
这一组合措施旨在全面抵消欧盟碳关税(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带来的额外成本,并缓解欧洲农民面临的化肥价格压力。欧盟依赖化肥进口,这一决定被视为对农业部门的临时救济。
欧盟碳关税,全称为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是欧盟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一项机制,即欧盟针对进口到欧盟的某些高碳排放商品征收碳税。
2026年1月1日起郑重进入实施阶段,此前的过渡期(2023—2025年)主要要求企业提交排放数据,2026年起需实际支付碳关税。
进口商需依照产品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证书价格与欧盟碳市场配额价格挂钩。欧盟碳价较高(约80-100欧元/吨),企业需承担额外成本,利润空间受挤压。
目前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气等高排放行业,计划从2028年起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如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家电等。(来源:Blooming Global)
6.意大利结束对深度求索调查工作,同意以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结案。据英国路透社2026年1月5日报道,意大利反垄断机构结束针对中国AI系统深度求索(DeepSeek)的一项调查。
深度求索被指未能对就系统可能制造的虚假信息向用户发出警告,意大利反垄断机构AGCM就此展开调查,并同意以具有约束力的承诺,作为结案条件。1月5日发布的AGCM每周例行公报,公布了这项决定。
上述承诺由拥有和操作深度求索的两家公司,即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和北京深度求索人工智能提出,包含一系列旨在改善关于“幻觉”(hallucinations)风险信息披露的措施。
“幻觉”情况指的是人工智能模型按照每个用户给定的输入,生成一个或多个包含不准确、误导性或捏造信息的输出。
公告称,深度求索所作出的承诺,使得有关幻觉风险的信息披露更透明、易懂、及时。(来源:路透社)
1.跨国公司支付巨额罚金,了结涉某中国芯片厂的美国出口管制调查。当地时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公布了一份行政和解文件,宣布与总部在德国的工程技术集团Exyte Management GmbH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德国Exyte将支付150万美元民事罚款,以了结其中国子公司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促成设备转移至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的中国领先的芯片厂(S公司)一案。该文件标志着这起历时近五年的合规调查正式画上句号,也成为美国在出口管制领域对境外企业实施域外执法的又一实例。
Exyte是一家源自德国的高科技基础设施工程企业,专门从事洁净厂房、半导体制造设施以及高精度工业系统的设计与建设。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主要半导体与制药厂商,被视为半导体产业“隐形支柱”之一。
其中国子公司Exyte Shanghai Ltd.(以下简称Exyte China)承担了多家晶圆厂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设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等环节。这种深度介入产业供应链的业务模式,使该公司在实际运营中频繁与中国本地制造商、供应商及客户企业合作。
根据BIS公布的和解文件,Exyte China在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共计十三次促成设备在中国境内的转移,最终用途指向S公司。相关物项包括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电压骤降保护器等,共计884件,总价值约285万美元。这些设备被用于半导体制造厂区的电压调节、气体排放控制与工艺监测系统中。
尽管这些物项被分类为EAR99(即受EAR管辖但没有在物项管控清单(CCL)列出的低敏感技术),BIS仍认定该行为违反了EAR第744.11条,因为S公司自2020年12月被列入“实体清单”后,任何受管物项向其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均须获得许可。
根据和解协议,Exyte承认上述事实,并同意支付150万美元民事罚款。文件要求公司在命令发布后75天内缴清,否则将面临出口许可暂停及附加利息与费用。除罚款外,BIS未吊销Exyte的出口特权,也未将案件移交刑事部门处理。和解文件明确说,在公司履行完毕义务后,BIS将不再就相关交易采取进一步行政行动。
从时间轴上看,这起案件的起点可追溯至2020年12月22日。当时,美国商务部将S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列入“实体清单”,理由是所谓的“其在先进制程领域与中国军方存在潜在关联”。这一措施使所有向S公司出口或转移受EAR管辖物项的交易都一定要活得许可。尽管该政策即时生效,但Exyte的合规系统未能在短期内完成适配,导致2021年至2022年间的多笔交易仍按既有流程执行。直至2022年,Exyte才通过内部审查发现风险,并主动向BIS提交自愿披露报告(VSD),承认合规漏洞并配合调查。最终,BIS于2025年底完成审理,并在2026年1月7日签署正式命令。
本案又凸显了美国出口管制的“长臂管辖”逻辑。Exyte China的交易完全发生在中国境内:设备由本地供应商提供,并安装于中国客户的工厂。然而,根据EAR第734.3条,只要相关美国境外生产的含有特定的美国原产技术、组件或设计达到一定受控比例或利用了特定美国软件技术,就被视为“受EAR管辖”。
这意味着,在美方看来即使交易在美国境外完成,只要产品带有特定美国技术成分,转移行为仍被视为受美国许可制度约束。BIS在和解文件中重申,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他国境内分销和再销售情形。这里简单提一下,中国的出口管制现在同样具有特定的域外适用效力,但并非美式长臂管辖。企业在全球相关经营中也一定要遵守中国相关规定。但与美国“长臂管辖”不同,中国的做法基于国际防扩散义务与地区安全责任,是一种以和平与稳定为导向的道义性监管。以近期中方对日本实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为例,措施针对的是防止军民两用物项被用于军事扩张,而非限制正常经贸往来。这体现出中国以规则维护安全、以责任界定权力的治理逻辑。
Exyte的内部合规体系被认为是本案的关键薄弱环节。BIS认为,该公司缺乏黑名单客户筛查机制,也未在本地采购与安装环节建立出口管制核查流程。集团总部合规政策虽覆盖国际项目,但未能针对中国本地供应链情境进行细化适配。此外,项目小组成员对“境内转移”概念认识不足,误以为在中国境内采购与交付无需触及美国许可要求。
至于被转移物项本身,虽然属于普通工业设施,但由于用途直接关联半导体制造环节,在执法逻辑中被视为支持S公司维持或扩展产能的“间接贡献”。因此,BIS在裁量中将其列为加重情节。文件同时指出,Exyte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而是由于合规疏忽与程序缺陷。
在处理过程中,Exyte选择全面配合调查。公司聘请国际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提交完整交易记录,并在和解协议中放弃行政听证与复议权利。BIS在决定中承认,该公司主动披露与合作态度构成减轻处罚的主要的因素。与部分涉及出口管制的案件不同,BIS并未限制Exyte未来的出动,而是通过“以罚代禁”的方式促使企业修正体系、恢复合规。
